一、產業投資基金
1.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
產業投資基金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準股權投資,并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
2.產業投資基金的特點
產業投資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投資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
(2)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
(3)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4)投資的目的是基于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并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
(1)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或者以有限合伙形式設立,基金的每個投資者都是基金公司的股東或者投資人,有權對公司(企業)的經營運作提出建議和質疑。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是法人(合伙人),所聘請的管理公司權力有限,所有權和經營權沒有徹底分離,投資者將不同程度地影響公司的決策取向,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管理公司對基金的管理運作。
(2)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投資者不是股東,而僅僅是信托契約的當事人和基金的受益者,無權參與管理決策。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不是法人,必須委托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基金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得到徹底分離,有利于產業投資基金進行長期穩定的運作。由于管理公司擁有充分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的權力,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資產的支配,不會被眾多小投資者追求短期利益的意圖所影響,符合現代企業制度運作模式。
(1)選擇擬投資對象;
(2)進行盡職調查;當目標企業符合投資要求后,進行交易構造;在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后參與企業的管理;
(3)在達到預期目的后,選擇通過適當的方式從所投資企業退出,完成資本的增值。
產業投資基金對企業項目進行篩選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團隊的素質被放在第一位,一個團隊的好壞將決定企業最終的成敗;
(2)產品的市場潛力,如果產品的市場潛力巨大,那么即使目前尚未帶來切實的盈利,也會被基金所看好;
(3)產品的獨特性。只有具有獨特性的產品才具有競爭力與未來的發展潛力。
二、政府引導基金
1.政府引導基金的概念
政府引導基金又稱創業引導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資,并吸引有關地方政府、金融、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不以營利為目的,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投資于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或新設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以支持創業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政府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政府引導基金的宗旨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特別是通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彌補一般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于成長期、成熟期和重建企業的不足。引導基金的運作原則是,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和科學決策、防范風險。
創業風險投資中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有以下四點:
(1)支持階段參股。引導基金向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參股,并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規定的期限,支持設立新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2)支持跟進投資。引導基金與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以支持已經設立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3)風險補助。對己投資于初創期高科技中小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御風險的能力。
(4)投資保障。創業引導基金對有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在先期予以資助的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以解決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